本记讯日前北京市建委和市规划局联合发出通知,重申在本市进行工程建设时必须严格遵守《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和《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并将对已竣工工程和在施工程进行联合检查,发现违法建筑工程将严肃依法查处。
近年来,北京市整顿建筑市场已初见成效,有的建设单位在进行工程建设时以各种借口不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和工程建设手续,有的甚至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占用市内环路绿化带建设经营性永久建筑,严重破坏了首都城市规划。针对这种情况,本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全市各有关单位在进行工程和从事建筑活动时要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划、建筑法律法规,所有建设工程必须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按规定办投招标、开工审批、质量监督注册等有关报建手续,未按规定取得“两证”和未办理开工审批手续的不得进行开工建设。对于违反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划建筑法律、法规的建设工程将依法严肃查处。对于违法建设的责任人和行政领导,将提请北京市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办公室处理,依法追究行政责任。